政策法规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区县人民武装部:
《山东省实施<经济建设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管理办法(试行)>细则》已经正式印发。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警备区战备建设处
2020年1月13日
附件:
关于转发《山东省实施经济建设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管理办法(试行)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