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新闻资讯

PRESS CENTER

新闻资讯

济南: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企业的通知

匿名 2019-06-14 14:11:08
分享到:

各区县、济南高新区、南部山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工信部门:

根据工信部和省工信厅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第七批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事废钢铁加工配送的企业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对照《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的要求,向所在地区县(含济南高新区、南部山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下同)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符合性做出详细说明。

二、请各区县工信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情况核实(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出具正式文件),并于2019年6月21日前报市工信局绿色发展推进处(报送材料包括:正式推荐文件4份,企业申报材料纸制版4份、并附电子版光盘4张)。逾期不予受理。

三、请济阳区工信局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废钢铁加工已公告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761号)要求,按照《准入条件》对已公告企业动态开展监督检查。对有变更事项或者撤销资格的企业,请于6月21日前一并上报。

联系人:陈红,电话:66605725、13065088586。

材料报送地址:龙奥大厦C402房间。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