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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匿名 2018-06-06 16: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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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8〕14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省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示范遴选包括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平台和示范城市四个类别。各市要按照《通知》的遴选原则和申报条件,组织申报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每市限推荐1个示范企业,1个示范项目,1个示范平台。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有切实举措和突出成效的市,可按照示范城市申报条件,组织申报材料。

  二、各市组织、指导相关申报主体按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书(见《通知》附件2)要求填写申报表,编写申报书并提供随附材料。示范城市申报材料需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盖章。

  三、各市汇总示范遴选申报材料,填写“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见《通知》附件3),并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申报汇总表、各类申报书和相关随附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联系人:朱喆  梁振琛,电话:0531-86915301,邮箱:cyzcc_sjxw@shandong.cn。

  材料寄送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政策处,邮编:250011。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