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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潍坊市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匿名 2020-05-28 16: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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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局、市属各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高层次创新体系,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依据《潍坊市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有关规定,我委拟组织开展2020年市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工程实验室现有条件满足《潍坊市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规定的标准要求;承担单位高度重视创新工作,能够持续在人才、资金、宣传等方面为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提供支持,组织体制健全、运行激励机制有效。对属于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领域,特别是疫情防控领域的实验室,予以优先支持。

二、工作程序

(一)组织有意愿、有条件的申报单位编写《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附件2),填写《工程实验室运行信息表》(附件3),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真实性声明。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推荐并出具审核意见。无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核意见不予受理。

(三)市发改委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研发与创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本年度工程实验室认定名单。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编写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提供的运行数据和证明材料要真实可靠,相关支撑材料要尽量详实。

(二)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于6月12日前,将申报文件(基本情况一览表附后)、申请报告(一式两份)报送市发改委。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文件和申请报告PDF格式,基本情况一览表和运行信息表Excel格式)。逾期不予受理。

(三)每个县市区、开发区择优推荐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不超过3家。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6日


附件:

1.拟申报市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情况一览表

2.潍坊市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运行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