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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关于申报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匿名 2020-10-12 16: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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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济南市申报“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或者个人须是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常住的专利权人;

(二)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有效国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无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等,未处在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二、推荐原则

为保证专利项目推荐的质量,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应当优先推荐下列项目:

(一)山东省专利奖获奖项目;

(二)属于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优势产业和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重点发展的产业项目;

(三)专利技术在本市已经应用实施,通过市外转让获得专利权的,需在本市内实施3年以上;

(四)专利技术创新水平高,专利文本质量好、保护措施合理,具有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0年修订版)》(请登陆国知局网站“专题专栏-中国专利奖”下载)、专利授权公告文本(扉页、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等完整文献)、相关证明材料。

(一)纸件。装订成册,装订方式为左侧简单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文件夹、拉杆、打孔等方式装订,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电子件。分3个文档,1、申报书为Word2007格式文档,从国知局网站下载后未更改格式;2、所有证明材料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嵌入一个PDF文档。申报材料纸件与电子件内容应完全一致。

四、其他事项

(一)专利权人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渠道申报1项专利项目;可以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院士推荐等渠道申报,具体内容请查阅国知局中国专利奖申报通知“推荐项目分配表”。

(二)专利权人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3份、电子件)报送至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

(三)请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申报要求,不存在涉密内容;将申报材料、推荐文件、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推荐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

(四)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等渠道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参评专利项目,应在2020年11月30日前书面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五、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2。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

1.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2.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