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各区县(含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驻济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区域性科创中心建设工作安排,现将本年度济南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提报方式。请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在济南市科技云平台在线填报有关信息(项目类别请选择济南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填报截止时间为11月5日24:00。
2.审核要求。请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依据《济南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备案条件和流程,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经现场考察后给出审核意见,确实符合条件的在系统内予以审核通过。
3.备案入库。市科技局将组织对各区县推荐的拟备案新型研发机构进行专家论证和现场考察,根据论证考察结果,对专家推荐的新型研发机构予以备案入库。市科技局对备案入库的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绩效评估,评估优秀的予以后补助支持,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备案。
政策咨询电话: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66608803
技术支持电话:市科技信息所 82069878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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