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各相关单位:
接市科技局通知,根据市创新委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济南市“科创济南建设若干政策专项资金”(支持高端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申报工作。现将济南高新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关于加快“科创济南”建设 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2021〕14号)。
二、申报主体
在济南高新区辖区内注册的,入选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创业类)和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创业人才)人才创办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
入选原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创业类)和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创业人才)的人才目前仍在创业企业(申报单位)工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份的30%(因股票证券化交易、创业投资机构资金进入、领军人才工作职务变化后依据规定需转让股权而导致的股权比例不低于10%的可酌情考虑按持股比例兑付)。原则上,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
四、支持内容
支持高端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对入选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创业类)和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创业人才)人才创办的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创新扶持。
五、申报材料
1.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创业类)和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创业人才)发文公布名单;
2.2023年济南市“科创济南建设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申请信息表(附件1);
3.2023年济南市“科创济南建设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
4.项目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3);
5.2021和2022年度已备案的审计报告;
6.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已登记备案的最新股权信息证明材料;
8.2021和2022年度科技创新主要成果的证明材料(请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准备)。
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材料3份及电子版材料1份。
六、 申报要求
1. 各园区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进行申报;
2. 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各园区,各园区严格审核,于2023年7月11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高新区发改科经部科技办公室。
3. 高新区发改科经部科技办公室审核后报济南市科技局初审,初审通过后通知园区企业提报正式纸质材料,各申报单位把申报材料1、2、4、5、6、7、8装订成册(一式3份),材料纸质版和PDF版报各园区;
4. 各园区对辖区单位申报材料再次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3份及电子版材料1份)、书面推荐函附2023年济南市“科创济南建设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于2023年7月17日上午10点前报送至高新区发改科经部科技办公室(舜华路66号管委会A座713房间)。
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82062208 82065171
高新区发改科经部科技办公室: 88238662 88875156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88876691
创业服务中心:88871651
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中心:68975311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88738077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68975017
济南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88237866
邮箱:gxqkjjlck@jn.shandong.cn
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3年7月5日
附件:
1.2023年济南市“科创济南建设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申请信息表
2.2023年济南市“科创济南建设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