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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关于开展济南市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商申报工作的通知

匿名 2023-07-13 09: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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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实施“工赋泉城”行动计划(2023-2025年)》(济政字〔2023〕34号)中关于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的相关工作部署,实现以数字化转型诊断引领数字化转型,我局拟就本市数字化转型诊断工作,遴选一批技术实力雄厚、服务能力、社会责任感强的诊断服务商,现就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申报单位应熟悉并深刻理解《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GB/T 23020-2013)、《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新型能力分级要求》(GB/T 23006-2022)、《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36073-2018)、《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应用水平与绩效评价》(GB/T 41870-2022)、《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模型》(T/AIITRE 10004-2023)等系列数字化转型标准,并能够依据标准为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

3.申报单位可与2-3家单位联合申报,应具备在济南市内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所必要的技术和服务团队,服务商诊断团队规模达50人以上(含)。

4.申报单位具备实施数字化转型能力及咨询诊断能力,应有20个及以上数字化转型案例,并提供证明材料。

5.如工业企业在实施数字化转型诊断项目后愿意继续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单位愿意提供一定额度的优惠。

6.符合以下条件,予以优先考虑:

(1)申报单位所实施的项目或作为主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所服务的企业曾入选工信部数字化转型领域名单,包括但不限于: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名单、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名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名单、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智能制造优秀场景、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服务平台名单。

(2)申报单位所实施的项目或作为主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所服务的企业曾入选山东省、济南市数字化转型领域名单,包括但不限于:省级产业互联网平台名单、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济南市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7.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培训条件,可以为被诊断企业进行政策宣贯和操作流程等相关内容的指导。

二、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提报相关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专家审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出诊断服务商建议名单。

3.结果发布。对拟入选本年度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商单位,经局党组会审议、面向社会公示等环节,确定本年度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商名录,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等渠道发布,有效期一年。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服务商申报,并于7月20日前,将《济南市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商申报书》(附件1)和《济南市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商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网络处;济南市外申报单位请直接将附件1和附件2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网络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2.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B325室。

联系人:于秀、张沛 0531-51702610

邮 箱:sgxjwlc@jn.shandong.cn

附件:

1.济南市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商申报书

2.济南市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商汇总表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2日


附件:

关于开展济南市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商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