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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六批和通过复核的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工业设计中心名单的通告

匿名 2023-12-01 09: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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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政法函〔2023〕332号


根据《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有关要求,经推荐、评审、公示等程序,我部确定了第六批工业设计中心及通过复核的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工业设计中心(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

1.第六批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2.通过复核的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