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行山东省分行等5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供应链金融发展财政奖励的通知》(鲁银发〔2024〕4号)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供应链金融发展财政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奖励的商贸物流、零售、大中型进出口产品生产及贸易、跨境电商等行业领域的核心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请企业按鲁银发〔2024〕4号文件要求,提供《奖励申请表》《申请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七份加盖公章(附申请材料电子版),报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注:申报“应付账款票据化奖励项目”的企业,按照附件3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2.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以正式文件(附“鲁银发[2024]4号”文件中的《汇总表》)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出审核意见。正式文件一式两份,于2024年1月31日前与申请材料一同报市商务局相关业务处室。
3.市商务局相关业务处室收齐申请材料后,与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接,提出审核要求,督促第三方中介机构完成对申报项目和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对其出具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核认定,确定审核结果并签字后交财务审计处汇总。
4.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财务审计处:0531-51702758、0531-51702757
流通业发展处:0531-51702075、0531-51702016
市场体系建设处:0531-51702021、0531-51702733
人行济南分行营管部:林 健0531-88950325
张明辉0531-86165172(应收账款)
附件:1.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供应链金融发展财政奖励的通知(鲁银发〔2024〕4号).pdf
3.附件3.应付账款票据化奖励项目申报材料详细要求.docx
济南市商务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