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鲁科字[2017]190号)和《关于启动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的工作方案》(鲁科字[2018]33号)有关规定,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了初评、现场考察和答辩论证等,拟将肿瘤放疗、皮肤病与性病、眼视光、中医心脑血管疾病、医学检验、老年神经性疾病、风湿免疫病等7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列入第二批建设名单(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8月16-2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商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商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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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技厅
2018年8月16日
附表:
2018年度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第二批)建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