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核心业务

山东省企业上云奖励项目评选办法

匿名 2018-09-01 09:07:37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企业上云奖励项目的通知》,我市组织了2018年山东省企业上云奖励项目申报工作。为使奖励项目评审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将《山东省企业上云奖励项目评选办法》公布如下,欢迎各界监督。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


山东省企业上云奖励项目评选办法

根据山东省经信委、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企业上云奖励项目的通知》(鲁经信信推〔2018〕256号)和济南市经信委、济南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企业上云奖励项目的通知》(济经信信推字〔2018〕4号),为保证企业上云奖励项目评选科学、客观、公正,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条件

(一)上云标杆企业

1、申报企业须在济南市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由列为《山东省企业上云服务商名单》中的云服务商为其提供云产品和服务。云服务商不在《山东省企业上云服务商名单》中的,应当是通过工信部可信云认证的云服务商(名单附后)。

2、标杆企业重点围绕我省新旧动能转换10大重点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确定的“10+10”产业以及《济南市10大千亿产业振兴计划》所列重点产业,要具有一定的行业和区域代表性。(重点产业名单附后)

3、标杆企业通过上云,在管理、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等某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信息化程度提升较大,生产经营效率和经济社会效益指标有明显改善,能充分体现上云在企业提质增效降本等方面具有明显促进作用,并已产生实际应用价值。

4、标杆企业使用的云产品和服务技术成熟,可在同行业企业或其他企业进行复制和推广;能体现按需供给、资源分享的特征和作用;标杆企业同意公开发布典型案例,并愿意为其他企业参观学习提供便利。

(二)优秀体验中心

1、投资建设者应在济南市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院校、科研院所等。

2、优秀体验中心具有稳定的营运管理队伍。

3、体验中心有固定的场所,建筑面积应在200平方米以上,功能分区合理,设计新颖,具有一定的科技感,能够给参观者带来交互式体验。

4、体验中心应集展示体验、培训及交流活动于一体。一年内开展的培训和交流活动不少于20场次,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企业不少于50家。

二、奖励金额

(一)上云标杆企业

省级奖励资金不超过20万元,市级奖励资金不超过10万元,省、市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企业上云实际支出。

(二)优秀体验中心

省级奖励资金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上云标杆企业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上云奖励项目申请表;

3.云服务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复印件;

4.企业上云建设方案(主要描述技术实现、功能情况等。1000字左右);

5.企业上云总结报告(根据本单位企业上云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报告,包括企业背景情况、做法和成效、问题和建议等内容。2000字左右);

6.根据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优秀体验中心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上云奖励项目申请表;

3.体验中心建筑面积证明;

4.主要培训和交流活动证明,包括活动通知,人员签到表,活动照片,参加活动的企业名单、人员联系电话及活动日期等;

5.体验中心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体验中心“四位一体”功能建设的主要内容、资金来源、运行管理机构及人员构成等。3000字左右);

6.根据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评选程序

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区经信和财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县区初审后提交市经信委和财政局,市经信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市经信委和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省经信委和财政厅。

五、评分标准

(一)“上云标杆企业”评分标准表

image.png

(二)优秀体验中心评分标准表

image.png


附件:

1.山东省企业上云服务商名单

2.通过工信部可信云认证的云服务商名单

3.山东省、济南市重点产业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