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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流专项示范工程名单的公示

匿名 2018-09-06 14: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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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物流专项示范工程 促进物流新旧动能转换的通知》(鲁经信交〔2018〕219号)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物流专项示范工程的推选工作。经专家评审,初步确定省级物流专项示范工程名单(详见附件)。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有关问题。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公示期限: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2日。

联系方式:0531-86062685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9月5日


附件:

山东省第一批省级物流专项示范工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