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试行)》(济人才发〔2017〕7号)和《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济人才办发〔2018〕11号)有关规定,目前完成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论证)等工作。现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12月4日-10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市科技局 科技成果与产学研合作处 66608811
市科技局 科技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处 66608803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2月4日
“高校20条实施细则”(认定类)拟支持项目
“高校20条实施细则”(项目类)拟支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