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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的通知

匿名 2019-01-05 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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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规函〔2018〕4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第十五条激励措施,我部将继续对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予以激励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各地)按照修改完善后的《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激励措施实施办法(修订版)》(详见附件),积极组织评选推荐。

二、各地要兼顾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两个方面,根据条件推荐不超过1个地级行政区;计划单列市本级由所在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不占用所在省名额。

三、各地评选推荐结果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请于2019年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申报书、推荐表,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光盘)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王荣祥010-68205105 冉 亮010-68205130)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

1.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激励措施实施办法(修订版)

2.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申报书(模板)

3.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