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南部山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组织人事处、科教外事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表彰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根据市政府《济南市外国专家泉城友谊奖评选暂行规定》(济政发〔2008〕28号),现将2019年度“泉城友谊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参加“泉城友谊奖”的评选人员,应是现应聘(邀)在我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作出突出贡献或表现出无私奉献精神,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特别是在我市“四个中心”建设、新旧动能转换、国际医学科学中心建设、十大千亿产业振兴、乡村振兴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
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推荐申报的外国专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积极向我市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提供、推广优质高产新品种,为我市解决了技术、管理方面的关键问题,或填补了我市某项空白,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为我市工程项目的建设、投产、运行管理等作出突出贡献;
(三)为我市企业技术进步、科技攻关提出重要建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四)积极为我市培养人才,向我市捐赠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出版、对外宣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五)为我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六)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其他突出贡献。
已获得过“泉城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再重复参加该奖项评选,成绩特别突出的,推荐参加山东省“齐鲁友谊奖”和中国政府“友谊奖”评选。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泉城友谊奖申请表》及专家事迹材料一份(附电子版)、外国专家一寸白底免冠照片电子版及护照复印件。《泉城友谊奖申请表》可从济南市外国专家局网站(http://jinan.caiep.net)下载。
(二)申报材料要求翔实可靠。外国专家主要贡献材料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字数在1500字以内。申报单位可以就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作补充说明。
(三)外国专家在聘(邀)请单位承担的课题、项目已列入国家、省(市)行业或部门的发展规划的,请将有关材料一同上报。 申报单位属县区的,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请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推荐;申报单位属市直的,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推荐。
四、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请各申报单位按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济南市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管理处。
五、评选程序
“泉城友谊奖”评选具体工作由济南市外国专家局承办。市外国专家局汇总审核申报材料,提交市“泉城友谊奖 ”评选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报请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
六、有关要求
“泉城友谊奖”是市政府对外国专家设立的专项奖励,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确保组织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官玮 李卓 李梦阳
电话:0531-66605973
传真:0531-87914770
邮箱:jnfea@163.com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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