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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9年度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区产业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匿名 2019-05-05 13: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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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和扶贫攻坚战略,加快推进我省农业新旧动能转换等战略部署,有效发挥省农业科技园区引领带动作用,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样板。请根据2019年度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区产业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和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由山东省境内注册的省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农业企业、中央驻鲁单位牵头,联合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内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联合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技术优势、研发能力和研究基础,运行管理规范。

(二)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要与每个联合申报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工作责任和经费(包括自筹经费)。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

(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根据省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需求据实编报预算。项目牵头单位为企业的,自筹经费一般不低于省财政补助经费额度。

(四)项目内容要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任务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五)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3年。每个园区限报一个项目。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承担省财政资金资助的农业科技园区产业提升工程项目逾期一年未验收的。

2、项目主要内容已经获得省级相关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申报项目领域应与园区主导产业不一致的;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存在重大违规行为的;在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涉案信息中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有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二、项目支持方式

(一)根据项目任务目标和经费预算需求,确定项目支持强度;根据项目执行进度情况,分年度拨付立项批复补助经费;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和目标,视情况采取定向委托机制。

(二)鼓励基金、风投、金融等社会资本参与投入。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准备

1、申报材料由申报书与相关附件构成,申报书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和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区产业提升工程(乡村振兴)项目申报书(附件2)、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区产业提升工程(科技扶贫)项目申报书(附件3)。附件主要包括:附件目录、联合申报合作协议、相关证明材料等。

2、申报材料采用A4纸打印,按照申报书、附件目录、联合申报合作协议、相关证明材料等顺序、以正式出版书籍样式装订成册。

(二)申报材料审核。请牵头申报单位科技管理机构(组织)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材料报送。请各申报单位于2019年5月15日前,正式行函报送申报材料(一式5份:正本1份和副本4份),推荐函(模板)(附件4)和2019年省农业科技园区产业提升工程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5)各1份,邮寄到山东科技大厦1320西室(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邮编250101),同时报送汇总表和申报书电子版。不接受来人送达,以邮戳寄出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四)联系方式

山东省科技厅农村处,初乐 0531-66777255

段忠岭 0531-66777079

李良军 0531-66777079

邮箱:skjtncc@shandong.cn

山东省科技厅

2019年4月28日


附件:

1.2019年度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区产业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区产业提升工程(乡村振兴)项目申报书

3.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区产业提升工程(科技扶贫)项目申报书

4.推荐函(模板)

5.推荐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