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金融人才集聚发展,根据《济南市金融高端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济人才办发[2018]15号),拟于近期开展济南市金融高端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方式
高新区行政区划内从事金融经营管理、教学研究活动的人才,包括金融高端管理人才、金融高端研究人才、金融高端专业人才。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工作程序
1、组织推荐。高新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审,形成推荐人选(同一身份只能申报一种人才类别),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申报材料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资格审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对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选拔审定。设立评审工作委员会,聘请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拟入选名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在有关网站和所在申报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4、研究确定。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最终确定正式人员名单,对入选人员开展补贴奖励和相应服务工作。
三、申报事项
(一)申报材料与要求。(详见附件1)
(二)相关资料下载。
济人才办发〔2018〕15号文详细内容及《济南市金融高端人才申报表》(附件2)样式,可登陆济南金融网http://jnjr.jinan.gov.cn/查阅和下载。
(三)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请按上述材料要求,于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济南高新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舜华路66号高新管委会A座621室),联系人:宋晓妍 电话:88871205。
四、注意事项
(一)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填报相关材料。推荐单位要对有关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确保资料填报完整、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二)严格推荐选拔标准和条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各推荐单位要严格落实评审标准和程序,按照规定要求推荐选拔金融高端人才。要广泛听取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确保推荐选拔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济南高新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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