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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南市统计局关于2018年度平阴县、商河县企业“首次突破”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匿名 2019-09-25 09: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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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工信运字〔2019〕3号

平阴县、商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支持平阴县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和济南市支持商河县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19〕13号),现就做好2018年平阴县、商河县实体经济做大做强“首次突破”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促进实体经济做大做强。对在平阴县、商河县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20亿元、10亿元的实体经济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和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2018年以来,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20亿元、10亿元的纳入平阴县、商河县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实体经济企业。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若企业以集团申报,数据可包含国内及海外收入。

首次突破是以申报日上一年度统计相关数据与同期数据相比较后确认。例如:某实体经济企业报送2018年国家统计局B203财务状况表中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且2017年B203财务状况表中主营业务收入未达到10亿元,即确认为“首次突破10亿元”实体经济企业。

三、企业申报资料

1、企业做大做强“首次突破”奖励申报表。

2、企业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统计局B203财务状况表(本地口径);以集团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集团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

3、其他佐证材料(如市政府对企业首次突破的贺信)。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通知下达。平阴县、商河县工信局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本地区所属企业,统一组织本辖区企业申报。

(二)企业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行填报《企业做大做强“首次突破”奖励申报表》(附件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并上报平阴县、商河县工信局,所有申报资料均需制作书面文档和电子扫描文档,各种原件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区县审核。按照属地原则,平阴县、商河县工信局要联合当地统计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把关,初审合格后联合行文上报。

(四)社会公示。审核通过后,奖励名单在市工信局网站上统一公示。

五、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1、企业要如实填报申报资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相关单位申报资格立即被取消,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财政资金项目。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单位不得进行奖励资金申请。

2、平阴县、商河县工信局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一致性负责,并会同当地统计局联合行文,将联合申报公文、奖励申报书面资料(一式3份)及相关资料电子扫描版报送市工信局。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逾期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3、同一企业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政策支持条件的,由企业自主选择申报,不重复支持。

联系人:

市工信局运行监测协调处 张志鹤 联系电话:66602611

市统计局工业处 韩冰 联系电话:66607213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南市统计局

2019年9月2日


附件:

1.企业做大做强“首次突破”奖励申报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