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市监办〔2020〕10号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驻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通过知识产权政策,激发我市经济创新活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局决定于2020年2月24日至3月31日,依据《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济财教〔2018〕52号)、《2019年度济南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济市监综发〔2019〕71号)要求,全面开展2019年济南市第二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一)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事业单位获得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二)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获得的国外授权发明专利。
(三)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进入国家阶段的PCT途径发明专利申请。
(四)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企事业单位有效发明专利年费(自申请之日起满3年)。
(五)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投保的职务发明专利。
(六)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确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七)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确定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事业单位。
(八)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确定的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
各区县受理专利资助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2月24日—3月16日;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0年3月16日—3月31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区县推荐时间:2020年4月6日前。
(二)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市局决定对2019年济南市第二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采取网上申报。申报人按照《2019年度济南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要求,将所有申报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通过邮件的方式报至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初审、汇总。
2.纸质材料申报: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相关单位及个人错时申报纸质材料。申报人接到通知后,将所需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2019年度济南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要求,将推荐文件(附汇总表、明细表)及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三、相关事项
经与市财政局研究,确定驻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初审、汇总。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济南市第二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