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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政策落地!详解济南“人才30条”+高新区“人才20条”

匿名 2018-06-11 16: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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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人才我们是实在的!详解济南“人才30条”+高新区“人才20条”
  

  “21世纪,什么贵?人才。”

    电影《天下无贼》中一句经典台词,放在十多年后的今天,依然是现实的注脚。

    2017年以来,掀起新一轮“人才争夺战”,有些城市甚至送房、送钱、送户口,力度极大。

    那么,“抢人大战”的济南剧情又是怎样的?

    抢人大战?

    济南也有“人才的诱惑”

    经济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研究审议,2017年5月26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一共30条,也因此被简称为人才“30条”。

    “对新引进或培养的国内外人才和团队,给予一亿元的综合资助;对企业新引进入户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按每月1500元、10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三年租房补贴”……“

    对新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国内外人才和团队,可通过项目资助、贷款贴息、股权直投等方式,可给予1亿元的综合资助;对新当选和全职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层次的国内外人才,给予500万元生活补贴……

    此后,为落实人才新政,我市又先后出台了《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等6个配套实施细则和办法,这让政策红包发挥出效益,大大吸引了众多海内外人才在泉城乐居、创新创业。

    济南人才新政30条实施细则发布

    生活补贴、落户等利好政策落地

    2017年7月,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出了落实济南人才“30条”的一个办法、三个实施细则,“设立人才集体户、降低人才落户门槛”、“为来济工作、落户的硕博生发补贴”等新政中的利好政策纷纷得以落地。

    (一)高层次人才分五大类

    偏才专才也能享政策

    按照济南人才新政的制度设计,济南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但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偏才”、“专才”们,在经认定后,也可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二)新来济的硕博生

    有机会每月领上千元补贴

    按照相关细则,补贴的对象为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于2017年1月1日后新引进的,取得本市户籍的、毕业不超过三年的,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博士、硕士毕业生。

    审批认定后,济南将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长约三年。

    这也意味着,今年新到济南各类企业工作并落户的硕博生们,只要满足毕业不超过三年、和单位签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等条件,就能领到上述补贴。

    (三)济南“人才集体户”

    设立落户近乎“零门槛”

    伴随着人才落户细则的出炉,人才在济南落户的门槛再一次降低。

    据介绍,济南已在市人才服务局设立了“人才集体户”,方便各类人才落户。按照相关细则,符合规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以及来济南创业或就业在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章丘及高新区8个区域内的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才皆可落户。

    具体来说,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原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在济落户,与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不受住所条件、居住年限、年龄等条件限制。

    而且,落户渠道有三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设立家庭户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其他可在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落户。

    来济创业或就业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依法注册登记创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也可申请落户。

    就算没买房或租房、单位也没集体户的本科生,也能在济南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且单位无集体户的本科毕业生(年龄在45岁以下,且在上述8个区域内就业或创业),可在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落户。

    (四)高层次人才子女没济南户口也能在济中考

    对于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非本市户籍的子女,不但可以在济南市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学校,还能参加中考。而在之前,非济南户口的要到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

    另外,相关细则还明确,对于高层次人才的外国籍子女,在申请通过后,可选择到获得批准的专门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学校及幼儿园就读,也可以选择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读。

    济南人才新政30条第二批实施细则发布

    解决高层次人才“后顾之忧”

    2018年3月,济南市“人才新政30条”第二批实施细则集中发布,其中《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实施细则》规定,高层次人才不仅每年享受查体服务,看病享绿色通道,还专门为其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及时记录动态健康信息。

    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实施细则规定,符合《济南市人才分类目录(试行)》的A、B、C、D类人才,A、B类人才参照享受我市一级医疗保健待遇,C、D类人才参照享受我市二级医疗保健待遇。济南市中心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将作为我市高层次人才定点诊疗医院。

    高层次人才凭医疗保健证在定点医院就诊,可享受门急诊、住院、出诊、专家会诊等专人引领、全程陪同的绿色通道服务。高层次人才还可享受年度体检,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及时记录其动态健康信息,并向高层次人才提供健康状况查询服务。

    引进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安置实施细则明确,从市外引进并在济南落户的来济创业或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A、B、C、D类人才,配偶未在济南就业或处于非就业状态并随迁落户的,可申请配偶随迁安置;配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安置。

    安置细则规定,高层次人才配偶的随迁安置,坚持双向选择为主、统筹调配为辅的原则,根据高层次人才配偶个人有关情况及意愿,多渠道、多方式协调解决。

    高层次人才配偶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符合我市调配有关规定,且愿意到我市继续从事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应工作的,由市人才办牵头,市、县区两级组织和人社、编制、国资部门根据原单位性质和原工作岗位性质、专业等,统筹安排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工作。

    原不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或无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根据其专长、学历专业、经历等,由市人才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优先推荐到企业或社会公益岗位就业。

    重奖引才“红娘”

    一次可奖60万

    济南不仅仅重视人才,而且重视吸引人才的中介机构。

    在济南市出台的《济南市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实施细则》中(以下简称为“细则”),提出对“推荐高层次人才来济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实行奖金奖励。

    此次对“红娘”的奖励,济南也可谓不惜重金。“细则”规定,对成功引进A、B、C、D类人才的,分别一次性给予6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各按50%比例承担,市级所需经费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编制“蓄水池”

    让“济漂”不再漂

    济南市出台的《济南市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规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单位同意,可以兼职到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者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

    其中,对于外地具有事业编制、想到济南来、又想保留事业身份的人,济南设置了泉城“人才驿站”,这是由人才服务机构为本市企业从济南行政区域外引进的具有事业编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档案工资晋升、职称评审等服务的人才编制“蓄水池”,,实行滚动使用,动态管理。

    据了解,人才编制“蓄水池”现在已经开始启用。2017年,济南市为招揽人才,免笔试招聘了约200名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此外还额外留住了38名优良人才,这38人的事业编制就放在了“蓄水池”中管理。

    这些人中,有的留在了济南西部医学中心,有的留在了济南市金融办公室,还有的留在了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工作,医疗康养、产业金融都是济南未来重点发展的产业。

    济南高新区人才政策“20条” 

    惠及企业和人才的利好

    在济南市出台“人才新政30条”后,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济南高新区也紧随其后,启动了“高新区人才20条”兑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