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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匿名 2018-06-28 16: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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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大力实施品牌强市战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6〕2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全市品牌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积极营造有利于品牌发展的法制、政策、市场和社会环境,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品牌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培育形成一批科技含量高、质量水平优、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产业竞争优势,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遵循市场规律,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企业品牌建设动力与活力。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加强战略规划与引导,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形成建设品牌强市的强大合力。
    ——坚持创新创优与产业升级相结合。提升技术研发、产品设计、专利创造、品牌建设、销售渠道建设能力,整合产业链条,推动企业重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转型升级,推动产业水平向中高端迈进。
    ——坚持质量为先与诚信至上相结合。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提高产品与服务质量,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引导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在全社会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
    ——坚持自主发展与对外开放相结合。大力培养自主品牌,依托“一带一路”建设,鼓励自主品牌“走出去”,创造更大发展空间。注重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研发、设计、营销及其人才团队,提升品牌创建能力。
    ——坚持优化供给与引导消费相结合。引导经营者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高优质优价高效供给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增强对自主品牌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创造品牌发展的良好消费环境。
    ——坚持品牌培育与品牌保护相结合。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加大境外商标注册、国际认证、PCT(国际专利)申请等品牌培育力度,增强品牌建设对促进产业集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开展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为品牌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目标任务。
    ——市场环境明显优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入推进,相关制度标准、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明显改善。
    ——品牌数量大幅增加。到2020年,全市国内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2万件,每家出口企业至少拥有1件国际注册商标;拥有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30件,山东省著名商标突破100件,培育山东名牌产品180个,争创中华老字号。
    ——品牌竞争力明显提升。到2020年,培育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世界知名品牌和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的特色品牌,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获得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和提名奖企业达到9家。
    ——品牌经济贡献率显著提高。努力提高品牌企业产品附加值,到2020年,重点行业前十位品牌企业销售收入占同行业销售比重进一步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占全市比重力争达到20%以上。
    二、重大工程和专项行动
(一)品牌基础建设工程。
1.坚持更高标准引领。实施标准提升工程,提高相关产品和服务领域标准水平,引领质量提升。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提升企业竞争力。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推动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加强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及前沿技术研究,强化标准信息公共服务,通过科技创新,提升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内技术标准的话语权。完善标准化投入机制,各级应将研制强制性、社会公益类标准以及参与国际化标准活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单位)
2.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引导企业强化质量为先的理念,开展质量品牌提升工程,推进中小企业引进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升计量、标准、认证和质量管理水平。针对全市大中型骨干企业,推动重点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开展标准提升和质量认证活动。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提升关键工艺过程控制水平。开展质量现场诊断、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小组、现场改进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整合现有资源,提升能力,建设一批面向社会的公共检测、认证认可机构,增强权威性和公信力。(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单位)
3.全面实施商标战略。深入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进一步拓宽商标品牌宣传普及面,增强企业利用商标品牌拓展市场、保护权益的意识。加强行政指导,引导企业加大商标注册力度,积极申报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认定,充分运用商标,加快商标品牌化进程,提高商标品牌价值。着力指导出口企业进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持续推动出口企业从“贴牌”向“创牌”、从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以商标国际化推动品牌建设国际化。推动企业建立以确权、用权、维权为核心的商标管理与保护机制,完善以主商标为核心、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为保护的商标防御系统。指导企业制定商标品牌战略,注重品牌资产管理,加强在企业并购、资产重组中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提升企业商标注册、使用、许可、转让、质押、投资、市场调查、侵权处理能力。强化跨区域协作,提高商标保护水平。(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人行等部门、单位)
4.提升品牌科技内涵。围绕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提升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加大科技投入和专利申请力度,采取产学研联合的方式,建设一批公共研发和服务平台,支持制约行业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持续不断地取得突破。鼓励企业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每年支持一批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开发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申报一批核心专利,提高品牌技术含量,提升品牌价值。严格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降低企业技术研发成本。(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单位)
5.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力度,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探索建立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信用标准,将恶意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鼓励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开展专利布局,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对重点产业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和风险预警,充分运用知识产权运营和知识产权金融等促进手段,进一步挖掘并提升知识产权核心价值,巩固并提高企业品牌竞争能力。引导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创造联盟、保护联盟和海外维权联盟,不断提高企业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品牌保护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单位)
6.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积极开展企业家、品牌经理专业培训,积极推荐优秀企业家和品牌管理人才出国培训,重视引进海内外高层次管理专家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和高水平品牌管理人才。加强职业技能教育,提高技能人才基础素质。组织实施一线技术工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造就一支过硬的职业技能人才队伍。支持品牌管理专家学者、领军人物和高级技能人才申报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首席技师。(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单位)
7.增强品牌建设软实力。发挥现有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作用,强化政策支持,建设一批区域性、行业性集品牌策划、咨询、评估、孵化、推广和人才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发展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单位)
(二)供给结构提升工程。
1. 大力发展农产品品牌。注重挖掘农耕文化资源,不断丰富农产品、农事景观、乡土文化等创意和设计,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以“生态黄河口、优质农产品”为主题,打造东营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重点围绕粮食、棉花、蔬菜、食用菌、花卉、林果、畜牧、水产等,培育一批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农产品企业品牌。建立完善知名农产品品牌评价体系,推进全市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建设,建立线上线下相融合的营销体系。积极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品牌创建主体作用,鼓励行业协会聚集品牌效应。规范引导地方特色农产品做好“三品一标”认证和标准制定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畜牧局、市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2.着力提升制造业品牌。围绕转型升级重点行业,重点在装备制造、原材料加工和消费品生产等行业加快技术升级,提升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培育一批制造业精品。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加快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形成规模优势的新品牌。实施“专精特新”工程,培育“单项冠军”,打造一批行业领先的特色品牌。加快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专利提升工程和新一轮技术改造工程,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促进制造业升级,为提升制造业品牌奠定坚实基础。(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单位)
3.培育壮大服务业品牌。实施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工程,积极培育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技术队伍,树立服务业品牌。重点围绕金融、现代物流、商贸、科技、互联网和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在旅游、养老、健康、家政、体育、大众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培育形成一批精品服务项目和服务品牌。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产业化、标准化、集成化发展,提高建设技术水平和质量,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培育一批高端品牌。支持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演艺娱乐、工艺美术、动漫游戏、创意设计、会展服务、信息传输、文化旅游等企业开发原创性文化产品,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扶持骨干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打造成为在全国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知名文化企业品牌。发挥生态资源优势,重点加强景区、景点名称商标注册,支持企业创新旅游资产管理模式,推动旅游产品升级,大力开展宣传营销,打响黄河三角洲生态旅游品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旅游发展委、市质监局、市金融办等部门、单位)
4.加快打造国际自主品牌。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依托“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引导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品牌,积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逐步提高自主品牌商品出口比例。支持企业通过跨国兼并、品牌收购等方式获取国际知名品牌,利用其知名度和营销渠道扩大市场占有率。指导企业培育以技术、专利、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贸易优势,加强自主品牌推广,创建国际知名品牌,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在国外建立研发机构。对品牌企业境外商标注册、专利注册申请、标准认定、设立境外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兼并和收购境外品牌等,享受促进外经贸发展相关资金扶持。建立海外商标纠纷预警和危机管理机制,注重国际贸易和合资合作过程中品牌保护和管理,防止自主品牌被恶意抢注或收购。完善国际化品牌发展基础体系,提升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推进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结果国际采信、互认。(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东营海关、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单位)
5.铸造食品药品品牌。以“食安东营”建设为引领,以安全、放心作为核心价值诉求,坚持“打、建、创”相结合,坚持全域覆盖、全程管理、全员参与,重塑消费者信心,铸造东营食品药品整体形象。重点打造一批餐饮示范街区(集体食堂)、放心食品生产基地和示范流通单位(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加强对示范品牌的后续监管,实施动态管理和跟踪评价,研究制定退出办法,对不能持续达标的单位及时进行淘汰。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企业信用档案,加快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建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加大药品GMP、GSP实施力度,引导企业尚德守法,诚信经营。(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局等部门、单位)
6.做大做强区域品牌。围绕产业提升,开展产业集群、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示范区、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创建和认定工作。充分发挥地方资源、文化和产业优势,完善区域品牌培育机制,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知名品牌示范区、质量安全示范区等创建工作。总结先进区域、行业、企业品牌建设典型经验,引导开展对标活动。支持重点企业瞄准国际标杆企业,创新产品设计,优化工艺流程,深入开展政府质量奖、质量标杆、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经验交流活动。开展质量强市、县区工作活动,策划举办区域品牌推介高端展会、论坛,推动名企、名园、名基地、名社区、名城市发展,促进区域生产要素优化整合和产业结构调整,引领形成一批处于产业高端、掌握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区域品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单位)
(三)需求结构升级工程。
1.引领消费升级。建设有公信力的产品质量信息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产品质量信息,鼓励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信用和社会责任评价,发布企业信用报告,提高信用水平,增强消费信心,扩大自主品牌消费。提高全民质量安全意识,树立科学观念,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清理“三无”产品。支持电商及连锁商业企业打造城乡一体的商贸物流体系,便捷农村消费品牌产品。扩大城镇消费群体,增加互动体验,满足高品质健康休闲消费和高消费群体升级需求。鼓励家电、家具、汽车、电子等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适应绿色环保、方便快捷的生活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单位)
 2.提升企业品牌创建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品牌管理机构,开展品牌经营,明确市场定位,强化品牌策划,积极开展营销推广。鼓励企业运用互联网创新商业模式,大力发展共享经济,提高品牌影响力。树立正确的品牌推广意识,进行差异化的品牌形象传播,打造独特的、持续发展的品牌。鼓励企业以用户体验为出发点再造企业业务流程和组织架构,拓展品牌营销渠道。搭建各类平台,给予适当补助,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以及大型商业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旅游发展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单位)实施广告拉动战略,提高企业广告质量和水平,完善广告产业品牌体系,做大做强广告产业品牌,通过广告推介国内外知名品牌,提高我市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单位)
3.完善品牌诚信体系建设。统筹利用现有资源,深化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归集、整合产品质量等信用信息并全面、及时、准确发布,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通过市场实现优胜劣汰。探索建立质量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将侵权行为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推行“双告知一平台”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大幅提高失信成本。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对相关企业、责任人依法实行市场禁入。完善经营者对机动车、计算机、家电等耐用消费品或装饰装修等服务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建立政府信用考评和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行、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单位)
4.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品牌保护工作,为品牌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依法打击偷工减料、价格恶性竞争、虚假宣传、恶意诋毁 、傍名牌等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电商质量监督机制,规范电商平台管理。支持利用大数据,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建立一批集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于一体的快速维权中心,推动品牌保护跨区域合作机制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知识产权局、东营海关、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单位)
(四)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
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明确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提升纺织、服装、食品等传统优势消费品供给,增加旅游装备、文化体育等中高端消费品供给,拓展智能、健康等新兴消费品供给。积极引导生产企业开发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积极引导消费者对中高端品牌消费品的认可和支持。支持企业加强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在消费品工业树立一批质量标杆和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利用好“好品山东”平台作用,培育和推广一批消费品品牌。积极创建消费品“三品”战略示范试点城市。(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单位)
三、强化品牌建设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东营市品牌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制定发展规划,构建长效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完善品牌建设配套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市品牌建设工作。明确部门分工,加强部门合作,推动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形成推进品牌建设合力。(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现有渠道,统筹品牌建设相关专项资金,积极支持推进品牌建设工作。对新获得国际知名品牌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200万元奖励。充分发挥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大力支持品牌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创新,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融资。全面落实支持企业品牌发展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市知识产权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行等部门、单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东营品牌宣传的总体策划和系统推进,支持品牌整体推广。组织媒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讲好东营品牌故事,支持新闻媒体加大对知名品牌企业宣传报道力度。鼓励市、县区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平面、网络等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自主品牌公益宣传。做大做强中国(广饶)国际橡胶轮胎暨汽车配件展览会、中国(东营)国际石油石化装备与技术展览会、黄河三角洲(垦利)国际生态农业博览会等大型展会。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品牌消费和绿色消费理念,创造人人爱护品牌、关心品牌、享受品牌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贸促会等部门、单位)
(四)加大考核力度。深入开展各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品牌建设工作在政府质量考核中的比重,科学制定考核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和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质量品牌考核内容,用好考核结果,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品牌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