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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第25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匿名 2018-08-14 14: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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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发展改革委,高新区管委会科经局,南山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省发改委相继下发关于组织申报 2018 年(第 25 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委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2018年(第 25 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需满足《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 年第 34 号令)的有关规定,主营业务应符合2016-2018 年认定领域和重点,原则上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二)按照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推荐企业要求初评得分高于70分。

二、组织程序

(一)请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 号)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证明性材料,填写国家发改委发改办高技〔2018〕899 号附件3,并出具真实性声明。

(二)请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出具初审意见。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数量。每个县区可择优推荐企业不超过1家。

(二)有关材料请全部正反面打印装订。

(二)申报时间。请于2018年8月20日(周一)前,将正式文件(一式2份)、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电子文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采用 Office Excel 格式,光盘2张且不超过50M)、纸质文件(一式四份)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处(龙奥大厦E804)。市属企业可参照上述要求直接行文报送我委。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0531-66607151

E-mail:jnfgwgjc@163.com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9日

附件:

1.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第25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pdf

2.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第25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