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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度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 人选工作绩效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的通知

匿名 2019-01-03 13: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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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办(局),有关企业: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按照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做好2016年度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人选工作绩效及项目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18年11月-12月。

二、评估内容

1.重点评估人才工作合同中所列目标任务推进情况、产业创新项目实施情况、人才实际在岗工作情况、科研团队建设情况、人才工作经费及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用人单位承诺配套内容实际落实情况等。

2.了解管理期两年内人才完成的主要工作、取得的重要技术成果、承担的重要项目、获得的重大奖励或者荣誉,挖掘发现优秀人才典型。

3.听取用人单位及人才本人关于改进提升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意见建议。

4.其他需要评估了解的内容。

三、评估步骤

1.人才及用人单位自评。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本人及用人单位,对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合同所列内容以及评估要求,对管理期两年内的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于2018年11月23日前加盖公章后报各市服务业主管部门审核。并依据泰山产业领军人才评估系统填写评估信息,重要工作成绩、重大奖励荣誉等要提供证明材料,确保信息真实。

2.各市服务业主管部门审核。各市服务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人才及用人单位自评情况,组织精干工作力量,到企业实地审核,详细了解人才工作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形成审核报告,以正式文件附人才及用人单位自评报告一并于2018年11月28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

3.评估组实地评估。12月上旬,省发展改革委抽调有关方面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评估组,到企业实地评估,详细了解人才工作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实地评估过程中,评估组要与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本人面谈,与人才团队核心成员进行个别访谈,详细了解情况。

四、评估要求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中期评估工作是加强跟踪管理、督促人才发挥作用、督导产业项目实施、维护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品牌质量的重要抓手。各市服务业主管部门、人才所在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工作。人才所在企业要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照合同所列内容,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开展自评,据实填报各类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各市服务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专门人员,认真组织审核,全过程严格把关,确保企业申报信息真实有效。对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联系人:文金明,联系电话:0531—86191764。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