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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试点工作的通知

匿名 2019-05-07 13: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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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科学引导我省中药配方颗粒研发生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联合组织编制了《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企业申报

按照自愿的原则,企业自主申报。申报企业须填写《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试点申请书》(附件2),同时提交试点工作所需的支撑材料和证明性文件。

二、组织工作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精心组织,按照《实施方案》,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认真核实申报企业有关情况,形成审核推荐意见。

(二)申报材料为纸质版一式六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光盘)。

(三)申报材料由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发至相关部门)。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5月20日和10月20日前。

三、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杨肖方 联系电话:0531-86902547

省科技厅

联系人:李连文 联系电话:0531-66777236

省财政厅

联系人:刘儒林 联系电话:0531-82669582

省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王玉 联系电话:0531-67873236

省医保局

联系人:李耸 联系电话:0531-86198915

省药监局

联系人:李琳波 联系电话:0531-88592818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6日


附件:

1.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试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