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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优势培育企业的通知

匿名 2018-09-13 13: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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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高新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梯次培育工程实施方案》,为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较强的知识产权标杆企业,在全市构建知识产权试点、贯标、优势、示范企业培育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优势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济南市行政辖区内具有一定专利工作基础的企业。

二、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知识产权试点培育企业

1.具有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意愿;

2.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二)知识产权贯标培育企业

1.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领导重视,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人员;

2.具有较稳定的知识产权获取途径,拥有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

3.自行实施或自愿接受咨询服务机构的协助和辅导。

(三)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

1.已完成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并通过认证;

2.同一专利申请人近2年专利申请总量不低于20件,其中,发明专利占比不低于30%。

(四)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

1.培育期满的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

2.有效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培育方式

采取分级培育,为不同层次的企业有针对性的提供专利培训、专利创造、分析评议、贯标、实施转化、战略研究、维权援助和人才培养等综合服务。

四、申报材料

本次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优势培育企业申报为网上申报,请各单位登陆济南市科技局官方网站中的“知识产权-企业优势培育”栏目(http://119.164.252.213:8080/gov/a/logi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如下:

1.申报单位将填写完成的《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优势培育企业申报表》在网上导出后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单位2017-2018年的专利申请清单及受理通知书复印件,申报优势及示范企业的还需提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需一式3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装订方式为左侧简单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文件夹、拉杆、打孔等方式装订,报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及推荐时间

各县区、高新区知识产权局负责本辖区申报单位的受理、初审、推荐工作,受理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至9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县区须于2018年9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樊伟群  

电话:0531-66608871

联系人:邹磊、崔明浩  

电话:0531-68967374

济南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9月12日